70年前,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選舉法 公布施行
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普選,依法產生各級人大代表,是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重要前提。為使普選工作有法可依,盡快制定新中國第一部選舉法就成為全國人大籌備工作的當務之急。
1953年3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》正式公布施行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選舉法。
1953年的武漢選民證
它除對選舉的原則和方法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作出明確規定外,還設專章對各少數民族的選舉、選舉委員會的組織和任務、選民登記、代表候選人的提出、選舉程序、對破壞選舉的制裁等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。
從總體上看,該《選舉法》是一部符合當時我國國情的比較民主的選舉法。它主要具有三個特點和優點:一是堅持了選舉權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則,有效地保障了廣大人民的民主權利;二是采取了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的選舉方法,比較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;三是制定了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選舉規范,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。
該《選舉法》的公布施行,不僅為新中國第一次普選運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,而且為新中國選舉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。
隨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籌備工作的迅速展開,特別是《選舉法》的公布施行,各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逐漸提上日程。
為了確?;鶎舆x舉工作的順利進行,一般是由各地選擇不同類型的地區,先進行基層選舉的典型試驗,取得經驗后再分批展開。
當時,鑒于農村文盲比較多,整體文化水平較低,《選舉法》從實際出發,規定:“鄉、鎮、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鄉、鎮出席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,采用以舉手代投票方法,亦得采用無記名投票方法?!?/span>
由于選舉方法比較靈活,有條件的地方就實行無記名投票,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就以舉手方式選舉代表,有的地方還實行了根據地時期的“投豆”選舉法,即在每個候選人背后放一個空碗,選民認為誰有資格當選代表,就在誰背后的碗里放一粒豆子,最后看誰得的豆子多,誰就當選為代表。
各種靈活多樣的選舉方法,不但充分保障了選民的民主權利,而且極大地調動了選民的政治熱情。廣大選民積極踴躍參加投票,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。
來源:《從〈共同綱領〉到“五四憲法”——1949—1954年中國政治》作者:秦立海
最新黨訊
2026-01-29
2025-12-19
2025-12-19
2025-11-25
2025-11-25